工作动态

投融资管理部开展企业债监管新规学习

近日集团投融资管理部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证监会和发改委联合发布的第45号文《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过渡期工作安排的公告》。《公告》明确,设置6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企业债券将继续保持“三不变”,稳妥做好“两调整”。

“三不变”即保持审核机构不变,审核标准不变,托管交易市场不变。过渡期内证监会继续指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受理工作,指定中央结算、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负责审核工作。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发行条件、信息披露及申报文件格式内容、报送方式等事项,按现有企业债券相关规定执行。企业债券仍在中央结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挂牌交易。

“两调整”指,一是企业债券注册机构调整为证监会,由审核机构统一报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二是企业债券的监管和风险防控职责,由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业协会等依法履行。

通过对45号文的学习,深刻领会过渡期内企业债申报受理流程。下一步为推动集团企业债顺利发行,及时对接主承销商做好相关申报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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