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歙县“光影石潭”旅游度假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山地小火车及其配套工程前期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黄山睿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3月2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FGC2025X001
项目名称:歙县“光影石潭”旅游度假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山地小火车及其配套工程前期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万元
最高限价:60万元
采购需求:歙县“光影石潭”旅游度假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山地小火车及其配套工程前期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包含工程勘察、测绘、方案及初步设计、项目概算编制、相关咨询的报告编制、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支持等其他相关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非政府采购项目。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不得超过3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与投标;③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协议需要双方盖章,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各方均认可;④本章信誉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违背。
(4)其他:①勘察资质须满足下列A或B要求:A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B.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资质中A或同时具备B和C: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B.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C.具备机械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 B级及以上资质。
③拟派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道路工程)、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或机械类设计工程师或特种设备类设计工程师资格。
注: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至磋商响应文件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3月10日9点00分至2025年3月20日17点00分
地点:黄山睿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至黄山睿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或将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QQ邮箱:279848666@qq.com)报名领取磋商文件。请投标供应商在资料中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因无法及时联系到投标人而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歙县光影石潭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地址:黄山市歙县富丰新城商务服务中心18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3月2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歙县光影石潭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地址:黄山市歙县富丰新城商务服务中心18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4.项目地点:歙县石潭村
5.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6.磋商注意事项
①各供应商需至现场参加磋商;
②本项目磋商过程将采用现场方式进行,若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且评审小组认为无需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磋商过程从简。磋商结束后由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承诺报价。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
8.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歙县光影石潭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黄山市歙县富丰新城商务服务中心18楼(富丰路5号)
联系方式:0559-6514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黄山睿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新园东路徽州公馆1幢105号
联系方式:138559556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855955672